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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 河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17   浏览次数:0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于2023年下半年参加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为切实做好审核评估的各项工作,明确评估的目标和任务,促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方针,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强化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实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目标

审核评估的工作目标为落实“1235”:

1个根本:立德树人根本;

2个地位: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

3个理念: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

5个度: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师资和条件的支撑度,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同时,强化学校的主体意识,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三、评估内容

(一)参评类型

根据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情况,我校申请的评估类型为第二类第一种,即: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

(二)评估重点

第二类审核评估重点是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成效。即:强化办学方向,引导学校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注重本科教育的时代要求,引导学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深入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引导学校建立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形成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环境。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五个度”进行审核。以上方面涵盖了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输入输出过程,通过这些方面的审核,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教育质量做出全面判断。

四、机构职责

(一)校级层面

1.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戴建兵 刘敬泽

副组长:张士欢 霍丙泉 郑振峰 杨士彬 武志英 关守义 刘英 郭毅

主要职责:领导和部署全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总体工作;审议审核评估工作重大事项,研究决策迎评工作重大问题。审定《河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河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进校考察迎评工作方案》;审定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就业数据分析报告以及自评报告等重要报告。

2.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主任:刘英(兼)

副主任:苏玉民曾智安

成员: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团委、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学生处、国有资产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处、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信息化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各部门、各教学单位的审核评估工作;制定审核评估工作总体实施方案以及专家进校前的迎评方案;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审核评估工作的进展和阶段性评估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组织、推进、检查、督办校院两级审核评估各阶段的各项工作;完成自评报告撰写,以及教学资料、支撑材料的整理、建档等工作。

(二)院级层面

各教学单位分别成立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审核评估工作的职责与任务;确定审核评估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报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备案。

主要职责: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制定院级层面的实施方案;对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总结本科教育教学经验,挖掘本科教育教学特色亮点;加强日常教学运行管理,规范教学过程,强化过程监控,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组织与实施;重点查找本科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进行整改;完成院级自评报告、专业评估报告与课程评估报告的撰写,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教学资料和支撑材料整理等工作。

五、工作任务与进度安排

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分宣传启动、自评自建、预评整改、专家考察、持续整改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2.04—2022.06)

1.制定《河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机构职责、评建任务和具体要求。

2.院级层面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并上报院级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

3.启动河北师范大学审核评估工作,解读审核评估实施方案。

4.依托官网、官微、校报等平台,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动员,加强审核评估理念传导。

5.组织开展审核评估工作培训、调研、专题报告、研讨交流等活动。

(二)自评自建阶段(2022.07—2023.01)

该阶段分为自查自评和建设整改两个环节。

1.自查自评(2022.07—2022.09):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对照《河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各教学单位根据各单位内职责分工进行任务分解,对照相关审核重点,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清单。

2.建设整改(2022.10—2023.01):各相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和各教学单位按照清单逐项整改。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年度质量报告、国家平台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教学档案等评估支撑材料的积累整理等基础性工作。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适时对校院两级评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

(三)预评整改阶段(2023.02—2023.08)

1.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参照审核评估程序开展自评估,形成《预评报告》。

2.根据《预评报告》,校院两级各部门、各单位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按照台账逐项进行整改,同时继续加强建设。

3.制定《河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进校考察迎评工作方案》,成立评建工作小组和专项项目组,明确职责任务。

4.在全面自评自建基础上,聚焦审核评估指标,对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改革建设和培养成效进行梳理,撰写写实性自评报告。

5.梳理汇总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等教学档案,整理自评报告的佐证材料。

6.各评建工作小组和专项项目组按照既定任务迎评促建,做好正式评估前的充分准备。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适时进行检查、督办。

(四)专家考察阶段(2023.09—2023.12)

1.与教育部评估中心、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处室保持密切的联系沟通,按要求做好专家线上线下评估的日程安排。建立学校响应调度系统,为线上线下评估提供充分条件。

2.明确专人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上传《自评报告》、教学档案和支撑材料等材料,配合专家完成线上评估。

3.细化分解迎接专家进校考察的工作任务,各评建小组、专项项目组通力合作,配合专家完成进校期间的各项评估工作。

(五)整改落实阶段(2024年)

1.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以问题清单为主线、整改措施为主体,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分解、整改措施、时间表、预期目标和成效,形成《整改方案》。

2.执行《整改方案》,逐项解决问题、补齐短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努力实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审核评估是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任务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底线监督与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力抓手。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将审核评估工作作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契机,要通过各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和政策宣传,切实增强工作认识,强化推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责任和任务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做好服务保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工作要求,压实岗位责任

要按照学校顶层设计和任务分工,逐层、逐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内容,严格时间节点。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要严格把握审核评估工作各项要求,认真对照工作职责,及时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精心组织,积极落实,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务必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责任到位。

(三)强化工作实效,立足长远发展

要统筹做好校内、校外两方面工作,既要全面总结经验、挖掘培育特色亮点,更要紧扣指标和审核重点梳理问题,逐一对照找差距,本着边评边改边建的思路,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创特色。通过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办学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推动“双一流”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附件河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doc